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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
萧明暄以公主受了惊吓为由,让大家在湖边多驻留休整几日,众人诺诺称是,回去又是一番议论。
分明是偷情没偷够,乐不思蜀了才对。
温泉旁边的一地狼尸都被拖运回来,腌肉剥皮,整个营地忙得热火朝天。
夏云泽两辈子第一次吃狼肉,味道一言难尽。
调料不够,盖不住腥臊,灸烤的火候也不对,外面都焦了,里面还带着血丝。
岐国人习惯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在湖边欢饮笑闹,喝得上头还摔起跤来,郴国这边料理狼肉就讲究多了,焯过几遍水才开始放料红焖,不惜柴火,一定要炖到烂熟才出锅。
夏云泽果断把剩下的烤肉推到一边,接过汤汁浓郁肉质酥软的炖肉大快朵颐。
如果没有那个阴魂不散的小叔子过来纠缠,这日子简直滋润得让他想唱歌。
小叔子不会放过任何机会跟嫂子起腻,见他放下碗筷,马上凑了过来:“看来这炙肉不合小皇嫂的口味?”
夏云泽客客气气地回答:“是我没口福。”
难吃倒不是问题,实在是嚼不动啊,咬了两口嚼得他腮帮子疼,还没彻底嚼烂,最后抻着脖子硬咽下去。
“小皇嫂不必自谦,若论烹饪造诣,岐国不及贵国多矣。”
萧明暄瞥向他碗里剩下的炖肉,笑道:“我等都是粗人,出门在外猎到的野味只会架起柴来炙熟,这样精细的做法实不常见。”
夏云泽心有戚戚焉,有一种“隔壁小孩馋哭了”
的感觉,正要喊人去给二殿下盛一碗来,萧明暄就直接拿起他用过的筷子,从他剩下的碗底挑了一筷子肉送入口中。
兄弟,你也太不拿自己当外人了吧!
看这熟不拘礼的态度,这熟稔自然的动作,要说他们没奸情,骗鬼鬼都不信。
作为一个直男,夏云泽当然不介意跟同性一个碗里扒饭,但是萧明暄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怕这小子越玩越来劲,闹到最后没法收场。
普通朋友翻脸,最多老死不相往来,萧明暄要跟他翻脸,搞不好他就得死无葬身之地。
还是早点坦白从宽,争取从轻发落吧。
大军未动,斥候先行,夏云泽递过帕子让他擦擦嘴角的汤汁,试探着问:“你与太子……感情尚可?”
他这是明知故问,萧明暄要与他皇兄感情好,能明目张胆地偷皇嫂?
萧明暄横了他一眼,绷起一张俊脸,似嗔似恼,语气不屑:“怎么?想同我打听你夫君了?”
哎哟这语气酸得好像打翻醋缸,小伙子演技不错,入戏挺快的嘛!
夏云泽忍俊不禁,老是忘记这家伙本质上还是个十九岁的熊孩子,得顺着毛捋才成。
“你不喜欢你哥哥呀?”
他装出一副傻白甜的样子,“可是我身边的人都说太子端方贤良、斯文稳重,倒是二殿下骄横跋扈,到处惹是生非。”
这回萧明暄连一个眼神都懒得给他了,那表情活像被人喂了个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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