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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今日想穿哪件?”
香椿看着屋里丫鬟们手里拿着的衣服,陷入了深思。
这些衣服无论是从做工还是布料,都是精挑细选的极品,她看的眼花缭乱,无法选出一件最合适沈黎黎的。
在她的眼里,这些衣服只要是穿在沈黎黎身上,那都是最漂亮的!
沈黎黎发饰和妆容都已经完成了,起身看着这些都具有特点的衣服,确实有了选择恐惧症。
“小姐,那人不是以及没了吗?这么开心的日子,不如穿一件红色的?”
香椿想起沈黎黎讨厌的孟皖洲已经死了,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为什么不穿一件喜庆的衣服,来告诉别人自己的喜悦?
沈黎黎觉得香椿说的有道理,但是穿红色太过于招摇,怕有心之人那此事议论,就挑了一件金色的衣裙套装。
“就这件吧。”
“端庄大气!
穿在身上,大家都知道这是金钱的味道!”
可能是因为这件衣服是金色的,何况是用金丝线制作的,所以看起来比其他几件,更为具有金钱的味道。
换上衣服以后,沈黎黎就带着香椿出门了。
她们来到了全京城最热闹的鸳鸯楼,二人只是刚走到门口,还未开口说半句话,店掌柜就火急火燎的跑出了,毕恭毕敬的迎接她。
“沈小姐大驾光临,让小店蓬荜生辉,实乃荣幸!”
掌柜的满脸笑容,天气并不热,但是他的脸上布满汗珠,看来鸳鸯楼的生意,还真是财源滚滚。
“我家小姐要在这里接待一位朋友,劳烦掌柜的安排一间既可以俯视京城,还可以远离喧嚣的房间。”
香椿对着掌柜的诉说着沈黎黎的要求,掌柜立即请她们进去。
“小店正有一间,平时都没有接待过人。”
鸳鸯楼本就是富贵人家消费的地方,虽然是有些小钱,但是他们在哪个房间吃不是吃?
非要花费大价钱,就为了坐在鸳鸯楼顶楼吃?
在顶楼,饭菜还没上呢,就已经喝西北风饱了!
“那就那一间,把你们鸳鸯楼的招牌,都来一样。”
随后香椿又转身叮嘱掌柜的:“还有,没有什么大事,就不要打扰我家小姐!
记住了没!”
“明白!
明白!”
掌柜的看到沈黎黎来了,高兴的不得了,又怎么会扫了她的雅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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