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清风袭来,将修炼场上的热浪拂去,王辰看着一脸无奈的的凌晓雨微微一笑,左手微旋,场上那些银灰色炎手便是迅速退去。
“那招大炎手是自己改进的吗?“王辰看着一脸郁闷的凌晓雨,似是安慰的拍了拍后者的脑袋,”
很不错哦。
“
凌晓雨的「大炎手」比之原始的炎手,拥有了更大的攻击范围,杀伤力也是更为增强了一分。
虽然炎手是王辰所创,但现在的凌晓雨,则是在此之上,走出了一条新的道路!
这让王辰觉得可贵,脉术修行之上,最为愚蠢的便是原搬不动的照抄前人的痕迹,这只会让自己的修行之路走进一条死胡同。
若王辰给凌晓雨的炎手,凌晓雨只是单纯的作为一招脉术,那就没有什么大碍了,但不可否认的是,凌晓雨的战斗风格以及脉术使用,已经潜移默化的受王辰影响了,长久发展下去,对凌晓雨,有百害而无一利!
王辰也是事后才反应到自己将炎手给凌晓雨的不妥,但今日的一战,却是让王辰打消了这份疑虑,凌晓雨在自己的修行之路上,正奋勇向前着!
凌晓雨却是撇了撇那抹殷红,嘟囔道,“还想给师傅个惊喜呢?????”
这「大炎手」的改进,凌晓雨也是倾尽了不少心血,凌天也是对其指导了不少,本想在王辰面前好好惊艳一番,虽然本来就不觉得能打赢王辰,但也没想到,刚一照面,便是被王辰破解了去,这让凌晓雨实在有些郁闷。
看着这份样子的凌晓雨,王辰无奈的摇了摇头,笑道,“这次比赛的空闲时间,我就继续执行我师傅的责任吧。
“
“师傅的意思是???“凌晓雨美眸一亮,面露喜色。
“当然是指导你修炼呗,现在满意了吧。
“王辰看着眼前这犹如小女孩般模样的凌晓雨,心中闪过一丝淡淡的温暖,有些溺爱的看了后者一眼,在王辰心中,若是讲最为重要的女孩,除了小汐和荨儿外,能排在第三位的,便是凌晓雨了。
“太棒了!
“凌晓雨俏丽的脸庞之上绽放出一个让任何男人都为之侧目的甜甜笑意,旋即便是扑入了王辰怀中。
少女那完美的身材,透过衣物,勾勒出诱人的曲线,这个时钟塔学院中向来不喜欢男人碰她的火爆脾气美女,正紧紧的贴在王辰的身上,毫无设防。
这幅场景要是让雾龙看到,雾龙不知道会不会直接从床上直接飞奔过来。
王辰看了看逐渐靠拢过来的人群,眼眸微微一凝,引起注意了吗?
“我们走吧。”
王辰向场外的煜曦挥了挥手,旋即便是疾步离开了修炼场。
而就在王辰三人离开的时候,他们殊不知,这场师徒之战,却是完完全全的暴露在了一些人的眼中?????
史上最强的宠婚,爆笑来袭!绝对的宠,宠,宠!!!这是一个傲娇对腹黑的故事。女主拥有倾城容颜,性格孤傲,绝对傲娇,性格强大。男主身心健康,俊美如斯的容颜,腹黑冷酷!(外貌控的亲,一定不能错过哦)江小艾,江氏集团货真价实的千金小姐,为人傲娇,不喜勾心斗角,却是一枚十足的小吃货!纪非凡,L市最炙手可热的钻石王老五,纪氏联合集团的总裁,身价过亿,从一个甜品店的小老板道如家跨国集团的总裁。白手起家,根正苗红!5年前,她是个人人嘲笑的小胖子,体重过200,没有人喜欢。因为他的一句话,决心要重新做人,历经辛苦减肥成功,成了人人都羡慕的标准美女!5年后,一纸婚书,他要娶她?呵,本小姐还不嫁嘞!因为5年前的遇见,纪非凡的心里就塞下了那个胖乎乎的小身影,整整盘踞他整个心房,别人再也挤不进去。5年后,他功成名就,想要娶她为妻,无奈这个小妻子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新婚当天给他一个下马威想要逃婚。呵,他纪非凡怎么会让她逃的出去。两个欢喜冤家,一起遇佛杀佛遇鬼杀鬼!一起打怪升级!总之这是一个吃货对冷男,傲娇对腹黑的故事!...
再给我生个孩子,我给你想要的一切!四年前,家族破产,未婚夫约她去酒店,却不料误惹神秘总裁,怀上双胞胎!原以为两人从此再无交集,谁知道四年后,狭路相逢女人,竟敢偷走我的孩子?他将她抵在墙角。她怒得掀桌,究竟是谁无耻下作偷走孩子?天才双宝归位,互相认了爹妈,她被迫奉子成婚,一跃成为高高在上的战太太,从此被男人捧在掌心,宠上了天!...
公元2056年,代号长生的基因重组计划取得成功。一方面,人类获得了不可思议的能力,智慧超群,移山填海,寿命千载。另一方面,人类解开了上古神灵的秘密,伏羲女娲他们不是神,而是来自外星球的超智慧生命。智慧超凡力量无穷,谓之神,人亦可进化成神。宇宙开拓时代到来,人类成了浩瀚星空的主人,人类在进化为神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对于屠夫苏牧来说,他只想屠宰最强大的外星生物,做最强大的星际屠夫。...
小说简介一杯加料的酒,她被男友送给上司,身陷泥泞,无法自救之时,一颗子弹送她回到年少时代。携带随身空间,她驰骋商场征服枭雄闯荡都市。赌石?小意思!看病?她更会杀人!有人出高价买她性命?那还等什么,赶紧派人去接任务,记住,要先收酬金!...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
本想平平静静过日子却遭遇乱世。是苟全性命不求闻达于诸侯?还是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人遇乱世迫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