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苏锦秋并不想去招惹元凤,奇葩神经病并不分古代和现代,她再是心理医生,也没打算医治好全天下的神经病。
本来躲到屏风之后是想看看热闹,也是好奇元凤突然江城是为了什么,怎么也想不到,元凤来江城竟然有与她有关系。
回想当初与他相见的场景,以前只是觉得有点奇怪,现在则可以肯定,当初路上那些人是他杀的。
即使看起来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谁能保证他不是天生神力,或者天生反社会呢。
综合在一起,很有可能是高智商,高能力,高身份的反社会,危险系数以N次方翻倍。
此事要是与她完全无关,她肯定不会冒着神经病对上的危险去帮潘妤。
只是这么不巧,事情与她有关的。
潘妤是很讨厌,但还罪不至死。
要是别人说这样的话,也许是吓一吓,但话从元凤嘴里说出来,那就是玩真的。
尤其是元凤说话的口吻,对他来说,杀人是件很平常的事。
有时候都不需要看着不爽,顺手就杀了,就跟饭后甜点一样。
元凤的目光立即看了过去,眉头挑了一下,道:“你在啊。”
上次杀人杀的太爽,他并不是很留心苏锦秋,直到她拒绝了凤池,又想到苏墨玉和俞氏的美貌。
尤其是凤池那样的急切,把他的兴也跟着提了起来。
美女遍大街都是,绝代佳人却不太好找,智商与美貌成正比的就更难得。
就是现在年龄小,将来肯定是性格美女,还是大美女。
“见过七爷。”
苏锦秋福身见礼。
第一次见面的感触太强烈,以至于看到元凤正常装的时候,她都有些惊讶。
外表看起来太正常,尤其是身高方面,看起来都不比她现在高。
杀孽太多长不高?
看来做人还是要多积德。
元凤无所谓的挥挥手,上下打量着苏锦秋,道:“你这是要为她求情?”
孝期未满,一身浅色系,仔细一点能看出是她是带孝,马虎一点只觉得颜色浅些,很合适客居别家的身份定位。
九岁女孩,青桃一样稚气的脸,五官清丽,可以看出是个美人胚子,只是年龄太小。
虽然很多人说他不正常,但就在审美方面,他觉得他很正常。
要不是凤池先生出义女的想法,他真想不起来,可以先收着,养大再说。
“七爷面前,臣女不敢放肆。”
他虽然努力拼搏,奋发图强,但因为不善于讨好领导而处处被排挤他本来准备和她结婚生子,平静生活一生,但在结婚之前,她就已经红杏出墙,给他戴了一顶绿帽子。 就在他心灰意冷失魂落魄,毫无斗志的时刻,他遇到已经是市长的儿媳妇昔日恋人,并和昔日恋人再续前缘 自此,他灰暗生活揭开了新篇章,在初恋情人的提携和扶持下下,他破局而入,开始官运亨通,平步青云 随着地位的升迁,身份的改变,他灵魂也在接受着血与火的考验...
上门为婿,遭人唾弃,直到外公找到他,命运从此如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连他爷爷都服了,要他回去继承亿万家产!...
又名医妃倾天下天才医学博士穿越成楚王弃妃,刚来就遇上重症伤者,她秉持医德去救治,却差点被打下冤狱。太上皇病危,她设法救治,被那可恨的毒王误会斥责,莫非真的是好人难做?这男人整日给她使绊子就算了,最不可忍的是他竟还要娶侧妃来恶心她!毒王冷冽道你何德何能让本王恨你?本王只是憎恶你,见你一眼都觉得恶心。元卿凌笑容可掬地道我又何尝不嫌弃王爷呢?只是大家都是斯文人,不想撕破脸罢了。毒王嗤笑道你别以为怀了本王的孩子,本王就会认你这个王妃,喝下这碗药,本王与你一刀两断,别妨碍本王娶褚家二小姐。元卿凌眉眼弯弯继续道王爷真爱说笑,您有您娶,我有我带着孩子再嫁,谁都不妨碍谁,到时候摆下满月酒,还请王爷过来喝杯水酒。...
1988年,九世重生,终为少女,不甘十回枉死,她决定恶搞全世界。超体就是我,我就是孙晓薇,我为自己代言。总览美利坚硅谷全球化好莱坞,保护伞黑礁漫威高谭NO1历史发展融合幻想元素,重生仍旧亚历山大。NO2百合后宫团持续建设中,红颜不老,异能滔天!NO3祖国要强盛,家人要团聚。爸妈,女儿孝顺你们!弟妹,姐罩着你们!NO4产业遍布全球,黑科技蔓延四方,世界因我颤栗。NO5没错,我就是所有漫画英雄都想打倒的终极BOSS,但我永不可战胜!NO6我们的目标是,星辰大海!(本书的重点是主角的事业对自己对他人对世界的影响,而不是发展事业本身,以上~)...
婚后生活和谐美满,为爱放弃事业的江然一度以为自己找到了值得托付终生的人。无奈幸福梦碎。结婚三年后,怀孕初期的江然赫然发现丈夫出轨岳氏集团副总,两人更联合一气害自己流产。这时,小三的弟弟竟找上自己,主动要求合作。明知与魔鬼做交易,但早已被仇恨蒙蔽了内心的江然,鬼使神差地在合约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本以为可以报小三渣男的杀子之仇,不料却受尽委屈。...
在末世,最大的罪过就是没有价值。我存在的意义就是猎杀一切强大的猎物,这就是我的价值。因此就算我把天王老子杀了,也没人说我是错的。因为在他们眼中,我的价值要比天王老子高末世中最强大的猎王,刑刃如实的说。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纯粹猎人的狩猎之道。非圣母,不虐主,略微暗黑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