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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吃软不吃硬(第1页)

戚尘听了杨勋的话,勉强将脸上怒气收了收,道:“这常五郎,乃是云城常家的嫡五子,素日嚣张跋扈横行无忌。”

“自我来到云城起,便与他不对付,若说路墨轩他们尚能与我化敌为友,那这常五郎与我便是前生的冤家,今世的仇敌!”

“反正只要我俩出现在同一场合,便只有一个下场,那便是斗出个高低来。”

“去年常五郎被常家家主送出去游学,若非今日收到他的信,我险些都忘了云城还有这么一号人。”

“他信中说,今晚要与我在寻欢楼比试,谁赢了,输的一方以后便要对赢的一方退避三舍。”

“NND,这王八蛋,刚回到云城就来找小爷的晦气,真特娘的不消停!”

杨勋皱了皱眉,奇怪的道:“这信中也没说要找你比试,你是如何得知的?”

莫非这两人做仇人还做出默契来了?

还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吗?

“这都是老规矩了。”

戚尘一脸无奈的道:“每次都是这样,时间长了便习惯了,就成了我俩之间未曾明说的约定。”

看杨勋一脸无语,戚尘叹了口气道:“他虽说是嫡次子,不掌管家族生意,但名下也有一些铺子买卖,分散在大宋各地。”

“且常家原本也并非是云城本地人,是以每隔一段时间,他便会出门一趟,或是巡查名下铺子,或时原籍省亲。”

“而我戚家就更不用说了,基本上只要是大宋境内,都有我戚家的铺子,而我是戚家这一代的家主,更是要时不时的去各个铺子巡视。”

“如此一来,不管是他还是我,只要离开了云城,等到再回来,便会找对方斗上一次,重新确定云城纨绔第一人的地位。”

听了戚尘的话,杨勋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小学鸡吗?

纨绔第一人是什么好的称谓好的名声吗?

还争?

若是他,给钱就卖的好不好!

“就是闲的!”

杨勋翻了个白眼,转身便走:“我对他没兴趣,对你们这种小学鸡的争斗方式也不感兴趣。”

“所以晚上你们自己去玩吧,为就不奉陪了!”

不然若是传回到东京,他杨家老三的脸还要不要了?

在家时虽说名声算不得多好,却也绝对称不上是纨绔。

好么,出门一趟来了云城,竟与人争夺纨绔第一人的名头……

最关键的是,还不是他自己争夺,是帮别人争夺!

啊呸!

有那时间他睡一觉不香吗?

只他刚准备抬脚走人,没想到却被人一把抱住了双腿。

“三哥……”

戚尘可怜兮兮的仰着脸,道:“你跟我一起去呗。”

“你懂得多,见识也多,有你在,我也有底气些。”

“往常不论是他还是我,回到云城总要准备些时日才会下战书。”

“可这常五郎许久不回来,刚一回到云城便来下了战书,说明这小子为了今日准备了不短的时间。”

“说不定,弟弟今日便要阴沟里翻船了。”

戚尘脸色越发可怜起来,就差挤出两滴眼泪来了,道:“若是真输给了他,那弟弟这张脸以后还要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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