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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那口黄金炒饭最后是让自己满意还是失望,反正对于厨艺这门功夫,他算是入了门的。
被老约翰收留的这一个多月时间,亨利也准备过几次食物。
他那点三脚猫功夫,当然不可能来到大洋的对岸后,就直接升级成为特级厨师,炒饭也会发光的那种。
说到底,家乡的美食是用各种香辛料下去压。
熊掌、鱼翅那种没滋没味的东西,都能搞出味道来。
而香辛料对百八十年前的欧美世界来说,还属于奢侈品的范畴。
他们顶多就是用盐巴跟随处可见的香草来调味。
对于一个经济支柱是渔业和石油的大州来说,农牧产品都要仰赖从加拿大进口,或是不远千里从美国本土运输。
阿拉斯加当然也没有让亨利这个半吊子厨师发挥的余地。
好在美国食物文化的本色,就是重油重咸,量大管饱!
只要不找那些被大粮商控制的食物与肉品,从小农产品中还是可以找到本身质量就相当优秀的食材。
不可否认,小农产品也是有踩雷的机会。
不过这些对有着超级嗅觉的亨利来说,都不是什么大问题。
经过一段时间的分辨,现在的亨利已经可以熟练地排除那些坏掉,或是快坏掉的食材。
再剔除一些化学味道十分明显,以及负面怪味太多的食材,亨利能够挑出本身质量就相当好的材料。
就譬如他现在拿出来的大块牛排肉,光是干煎,就能做得相当美味。
再配合自己的视觉、嗅觉与超级大脑所带来的掌控能力,每一次制作料理都是一次优化的过程,不断寻找着可能存在的最优解。
要是让那些科学家知道,他把超人等级的超级大脑用来钻研做菜,恐怕得有不少人会嫉妒到想要自杀。
不过亨利哪管这些。
自己所有的一切,不就是为了让自己享受而服务。
说什么‘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pu精句,谁听谁蠢。
现实世界是‘吃得苦中苦,老板换奔驰’吧。
当牛排全部煎好,旁边一锅通心粉也煮好了。
话说阿拉斯加这地儿,淀粉来源不是通心粉,就是马铃薯。
虽然也有其他种类,但不是贵,就是难吃。
所以亨利也算是适应这里的饮食文化了。
把做好的东西端上桌,老约翰并没有跑去睡觉,而是开了一瓶红酒等着。
加州产的,好喝且价格实惠。
给自己和亨利整了杯红酒,老头子就这么看着属于自己的光荣墙,回忆起属于自己的往事。
同时嘴里喃喃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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