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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吃晚饭前,季宇宁一口气就写完了小说那五的前3章。
直至手有点儿累了才停下。
那五这篇3万字的中篇小说,季宇宁准备一字不落的全文照抄。
这篇在他心目中经典的京味小说,实在是没什么可改的地方。
这部小说一共13章,只有章节数字,没有章节名称。
他估计,这篇小说差不多再有两三天的时间就可以写完,哦,抄完。
如果想赶一赶,那后天就可以写完。
前世写小说速度最快的可能是莫言,他用手写创造的记录是最高一天17,000字。
莫言当时曾说过,这17,000字可能都是字字珠玑。
他的灵感上来了,笔下的速度根本就赶不上他的思维的速度。
季宇宁现在就是纯粹的是手抄,完全取决于他写字的速度。
而他这个时候,右手的中指已经磨出来一个茧子,他现在无限怀念前世那个键盘码字的时代。
吃饭的时候,季宇宁兴致勃勃的跟父母说起他今天在荣宝斋买了两幅字画。
吃完饭,收拾完毕,父母兴味盎然的走进他的屋子,欣赏起他今天获得的两幅收藏。
“宁宁啊,这幅吴作人的金鱼,你还花了15块钱啊,吴作人先生跟你爸是很熟悉的朋友,上个月他还答应你爸,要给他画一幅大画,画一幅骆驼,挂在咱们家的客厅里。”
季宇宁一听,嘚,今天这15块钱算是白花了。
“啊,我怎么不知道啊,我要知道吴先生是咱们家的朋友,那我还花这钱买它干嘛呀。”
“年初,我和你爸还去过吴先生在花园村的那处房,他那住房可真好,特别大。
那儿好像是他72年搬进去的,实际上是他自己花钱买的。
他那些年给国家画画,国家赚了好多的外汇,而这些画儿基本上都是海外的华侨买走了。
你爸以前在侨联,这我们才认识的。
我们和他很谈的来,大家都是可以说一口苏城话的。”
“嗯,这幅金鱼画的很好,不是应酬之作。
算是吴先生画的金鱼中难得的精品了。
我儿子的眼光不错。
这幅林散之先生的草书更好。
京城现在很少有这位老先生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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