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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文华才情、武学天赋,内功、劲道等各方面的修为,据说在当今江湖中,已再不作第二人想。
但这些,还并不是他个人认为足以引以为傲的事情,让他自己都觉得真正满意的,还是他的轻身功夫,也就是轻功身法。
据说,他的轻功,已绝不在昔年的“盗帅”
楚留香之下。
轻功能与昔年的“盗帅”
楚留香一较高下,他自己当然也觉得很满意,无疑更是充满了荣光。
他既然就是“踏雪无痕”
王子安,那他旁边的黑衣人,想必就是那位“千里不行”
曹锦添了。
近四十年来,凡是听过“踏雪无痕”
王子安这个名字的人,无疑也都听过“千里不行”
曹锦添这个名字。
“千里不行”
曹锦添,枪挑闽南三十六水寨,剑平藏西八十一恶魔,大小三百余战,从无败例。
他在最后一次追杀“漠北双鬼”
时,三日三夜,点水未进、粒米不沾、不停不歇,狂奔千余里。
直至第四日深夜,才将无恶不作、声名狼藉的“漠北双鬼”
手刃剑下。
自此,他便有了“千里不行”
的传世美名。
“踏雪无痕”
,“千里不行”
,他们的轻功,当然都不会太弱。
他们能够成为至交好友,真正形影不离的知己,也是因为他们有着共同是嗜好——轻身功夫,轻功。
志趣相投,趣味相当,人与人之间,所能建立起来的这份感情,岂非本就奇妙得很?实在奇妙极了!
张沧澜和种无忌也不由暗生感慨。
谁知王三太爷却是不以为意,只喃喃着道:“看来阁下好象真的是有病,而且病得还一点都不轻。”
他脸上的表情,别人虽然看不见,但是每个人都能听得出,他的声音很激动,只不过正在故作镇定而巳。
“踏雪无痕”
王子安叹了口气,也喃喃着道:“只可惜现在,你虽然看得见我,我却看不见你。”
王三太爷道:“我不是你的手足兄弟么?那你为何直到现在都不过来看看我?”
王子安道:“我也正想过去!”
他没有走过去,“千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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