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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于隔秋,这是我的名字。
据说取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爸爸出差了,不在我妈妈的身边。
于是,我的妈妈就想到了这样的一个名字。
用年轻人的话来说,就是好肉麻的名字。
可是,我的父母却不这样认为。
他们认为,我的这个名字,是他们爱情的象征。
可是,他们是在朋友家玩的时候认识的。
哪来的什么爱情的象征啊?
所以说,我真的不懂这些大人们的脑洞。
明明同样都是人类,可他们的思维,却永远不可能会和我们的一样。
就好比,鸟和鱼都是动物。
但鸟永远也不懂鱼在想什么,鱼也是如此。
在我六岁之前,我的人生都是孤独的。
我喜欢的东西,永远都只有那些枯燥无味的书本。
你们一定会觉得我有病,既然是喜欢,那为什么还会枯燥无味呢?
因为就连那些书籍,也是我的父母强迫我去看,强迫我去喜欢的。
在他们的眼里,我永远都不会成长,我永远都只是那个爱哭的鼻涕包。
直到我读小学的那一年。
我还记得那一天是灰蒙蒙的,下着一点小雨。
一个大哥哥拉着一个箱子走到了我们家的旁边那栋楼,他的身后,跟着他和蔼可亲的父母,还有一只小白猫。
我还记得那只猫的眼睛,是翡翠一样的绿色。
涔涔的幽绿透着暗淡的光,在配上它的一身雪白,高贵的就像一个小公主。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大哥哥就是我的新邻居。
伴随着他而来的,还有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公主。
一个高傲的千金小姐,也搬到了我们家的旁边。
那个千金小姐有着浅栗色的卷发,每天都佩戴着不一样的闪闪发光的水晶发卡。
她总是穿着不一样的蓬蓬裙,每条裙子的颜色都是璀璨夺目的。
我真的很羡慕她。
真的,这不是嫉妒。
那个大哥哥的名字,叫做吴子洪。
而那个千金小姐,有着一个很洋气的名字,安吉拉。
从那天起,我们三个人就互相认识了,也同样在一块儿玩耍。
吴子洪比我大,脑子也很灵活。
我的妈妈经常指着吴子洪教训我,要我学一学他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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