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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在山中被她打劫的紫衣少年迎面走向了酒楼。
林谣脚步微顿,随即想到自己已经易容,那少年也没见过自己现在的样子,于是坦然自若,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
两人擦身而过的瞬间,越云深心底涌上一股怪异之感。
好像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刚才走过去的那人。
一个普通的凡间小男孩而已,除了肩头站着一只鸟儿,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少主,您这是怎么了,怎么不进去?”
随后赶到的青桐见自家主子堵在人家酒楼门口当门神,忍不住问道。
“没事。”
越云深回过头,目不斜视的朝酒楼二楼走去。
青桐向门外张望了一眼,摸摸脑袋,随即也跟了上去。
“呼,好险,差点就露陷了。”
林谣抚了抚胸口,感叹道。
火鸦也心有余悸,“还好,那枚灵宝他没来得及留下标记,否则你也逃不掉。”
林谣皱眉,没想到那少年也来到了边境之城,本来她还想在城里吃喝玩乐、修生养息几天,看来是不行了。
想了想,林谣来到一家成衣店,买了几套男装,又找到一家客栈,开了一间上房。
进了房间,她找来镜子,卸了脸上的易容,终于第一次看清了自己现在这张脸。
那可真是,丑得一言难尽。
左脸颊上一道长长的鞭痕,从眼角贯穿到下巴,伤口已经结痂,但看起来依然红肿狰狞。
而脸上和额头则布满了大小不一的黑斑,小的如芝麻,大的如花生米,密密麻麻,惨不忍睹。
这张脸不仅仅是丑陋,简直就是恶心恐怖了,令人见之欲吐。
之前她在林子里易容,因为条件有限,又没有镜子,所以只好摸索着给自己换了肤色,连五官都没做什么调整,没想到竟歪打正着,正好遮住了那一脸黑斑,也难怪那个紫衣少年没认出来。
有这一脸明晃晃的黑斑恶心人,估计见过她的人,谁都记不住她的五官长什么样子了。
林谣对着镜子仔细察看自己这张脸,绝望的想,如果这一脸黑斑治不好,那还不如死了再重来一次,整天对着这张脸,她承受不住啊!
看上一眼,就得犯密集恐惧症。
看了半天,她终于发现不对,这黑斑的颜色,和她身上乌鸡皮般的肤色如出一辙。
除了脸不能看,她的身体同样也不能看,身上大片大片乌黑的色块,一开始她以为是污渍,结果洗了半天发现根本弄不掉。
后来以为是得了什么怪病,可她给自己前前后后、里里外外诊治了个遍,也没发现什么异常。
除了营养不良,体质差,瘦弱废材,既没中毒也没怪病。
可如今看来,这些黑斑、色块绝不像是天生的。
看来,一切的源头,还得从原主的出身查起。
“火鸦,你说,我脸上的这些……”
林谣抬起头,准备问问小雏鸟,有没有见过类似的病症,没想到一转头,那只没心没肺的小雏鸟早就已经趴在床上睡得口水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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