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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笑,烟雨遥,涛浪淘尽红尘俗世几多娇。”
“清风笑,竟惹寂寥,豪情还胜了一襟晚照。”
“苍生笑,不再寂寥,豪情仍在痴痴笑笑。”
“啦啦啦~”
赵瑞“啦”
了半天,赵笙也呆了半天。
“好听吗?”
唱完以后,赵瑞兴奋地问道。
“嗯……”
赵笙顿了一下,“王上你刚才唱的是?”
豪情壮志唱了半天,敢情你不知道我唱的是什么?赵瑞想了一下,哦她唱的是粤语。
这下就很尴尬了,她刚才咕哝咕哝唱了一大堆,赵笙没当她是妖孽就不错了。
“虽然没听太懂,但是很好听。”
这耳朵怎么回事?从刚才赵瑞撩发丝,便一直发烫。
到现在快“熟”
了,赵笙不由自主地捏了一下自己的耳朵。
赵笙想,还是要夸一下纨绔,免得纨绔又被刺激了,扎进书房一个月半个月。
到时候家令也要说她不会顺着王上。
“是吗?”
赵瑞没在意赵笙的夸奖,低着头琢磨了一下。
把粤语换成国语?总觉得换成国语就没有那么feel了。
她的周华健串烧怎么办?差不多都是粤语啊!
难道她要在这个时代当一个无人能懂的叛逆歌手吗?
“奴参见常文侍,参见陈选侍。”
新人是陈家送来的,即便陈家已经有了陈选侍,也仍然觉得不够。
陈恒刚提为选侍那会,陈家便和陈恒商量,要把后辈送进来。
陈恒不肯,他一个叔叔,和一个侄子共侍一妻算什么?那会陈恒王恩正盛,陈家只好作罢。
现在陈恒一势微,陈家赶紧送了新人,说也没和他说。
新人过来问安,陈恒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这人长得极为俊美,要说的话,比陈恒还要美上几分。
口里虽然尊陈恒为选侍,为表哥,但眼里也露出了点不屑。
倒对常煜极为谄媚,不知道的,还以为常煜是他的表哥。
要换作以前,陈恒是不干的。
现在他心里凉了,只能“谢谢”
家里没给他送来几个差辈的小辈。
常煜看了眼新人,又和陈恒道:“我让下人准备了,你晚上同我去温室。”
“费心了。”
陈恒道。
“王上特地吩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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