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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雷猫:网络作家,
爱热闹与宅的结合体,对年龄强迫失忆的勉强80后。
代表作:《抓不住的青春》《爱情一百八十磅》
一、欢欢来了
天一亮,我便被一股特殊的味道熏醒,睁开眼,发现阳台门不知什么时候开了,当低头对上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时,我隐隐觉得不妙。
果然,在看到了她还在向后拨拉着的后腿、看到了床边那块方毯上的白色史努比已经变成惨黄色的小身板儿、看到了在那表面上仍旧残留的还未渗下去的湿漉漉的一层后,我终于知道发生了什么,顿时怒不可遏。
于是在晨光中,苍蝇拍与狗毛齐齐飞起,少女的尖叫与狗叫声同时划破耳膜,怎一个混乱了得。
将苍蝇拍狠狠地摔在地上,看着已经躲进角落的臭家伙,我懊恼地抓了抓头发,终于开始考虑徐扬的建议——把她“处理”
掉。
这个恶魔叫做欢欢,是一只金黄色的小博美,有着软软的毛,黑葡萄一样的眼睛,刚刚两岁,是他送给我的礼物,前几天才刚刚来到我家。
当时看到欢欢颈上明显经过加工的项圈,徐扬曾劝我把她扔掉自生自灭,考虑了几秒,我还是暂时把她留了下来,不过却不想留下了一个大麻烦……既然打定主意,本着极其人道的原则,我趁着超市刚开门给她买了一大包狗粮,据说是最新的、口味最好的那款,因为想到她可能在未来很长一段日子都无法吃饱,我咬咬牙,掏空了自己的钱包。
不过欢欢似乎不太领情,只是象征性地吃了几口,便对桌子上摆着的早餐表示出了极大兴趣,摇着尾巴绕着餐桌直打转儿。
早上的事情我还一肚子气,看到如此贵的狗粮她都不稀罕,便不肯遂她的愿,恶狠狠地挥了挥手中的苍蝇拍,于是她“吱吱”
叫着,委屈无比地跑到自己的早餐前,慢吞吞地吃了起来。
那副样子哪像只狗,根本就是一只超大号的耗子。
白了她一眼,看了看桌上的食物,不过是最普通的油条而已,我家一贯的早餐主题,她的口味倒很人性化。
出门的时候,欢欢用湿漉漉的眼睛看着我,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不过这并不能改变我的决定,我咬了咬牙,义无反顾地把她牵出了家门。
我安慰自己,我也是为她好,从小到大,我可是连“死不了”
都会养死的。
我是在小区外的街心公园扔掉欢欢的,相信凭着欢欢的“卖相”
,在街心公园那种人来人往的地方,一定不缺有爱心的人收留她,不过如意算盘虽然打得好,哪想到刚刚跨进家门,一声炸雷在耳边响起,铜钱大小的雨点从天空中噼里啪啦地落了下来。
愣了三秒,看看墙角还剩下大半的狗粮,想到那双临出门时充满乞求的眼睛,我觉得我需要一个帮忙作决定的人,于是冒着被外面闪电劈中的危险拨通了徐扬的电话: “我把欢欢扔掉了。”
“哈!
嗯?”
打着哈欠,显然电话那边的人还没睡醒。
“可是早上买的狗粮还剩下很多。”
“啊?”
“我觉得不应该浪费。”
“嗯……”
不等她再开口,我立即放下电话,重新冲下了楼……第二天,十一号楼五零二的两只华丽丽地病了,都是重感冒,不过却是一人一狗。
吸着鼻涕,我默默地想:她应该比“死不了”
的生命力更顽强那么一点点儿吧……
二、让人忘记忧伤的狗狗
虽然决定在狗粮吃完前让欢欢暂时留下来,不过有些东西却是必须要把这个家伙教会的,首先便是欢欢小朋友的便便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欢欢挨了不少苍蝇拍,可是显然她却独爱我的史努比。
虽然本人已经尽量在遛狗时间让她解决生理问题,可是这个家伙三次里倒有一次是便便在那里,于是苍蝇拍升级成了痒痒挠,却收效甚微,气得我有时恨不得把她从阳台上扔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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