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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7:00AM,我早早地起床洗漱打扮,我看着镜子里的短发女生,思绪不知道跑到了哪里去…
我有一个发小,我们小时候父母工作忙,没人管我们,我们经常跑去卡丁车俱乐部玩,因为经常去,所以我们跟卡丁车老板和隔壁冰沙老板都混的很熟了,我们总是在下课后跑去玩一下午的卡丁车,然后去隔壁吃冰沙。
我们还知道俱乐部里还有个小房间,一直空着,后来卡丁车老板把里面做成了小书屋,我们也会偶尔到书屋里读书。
卡丁车老板人很好,可是老板娘去世了,也没有留下一个子女,所以他一直把我们两个从小在卡丁车俱乐部长大的女孩当作自己的女儿对待,卡丁车老板也为我们两个留了一套专属于我们的卡丁车服,在衣服胸口处缝了我们的名字。
我们都很喜欢这件专属于我们的衣服,可是后来我再也没穿过,把它交给了老板,叫他保管吧…
因为后来,她得了胃癌,那段时间我几乎一下课就去医院看她,终于,最喜欢春天的她没能熬到开春,大家都叫她走走,可是现在我却觉得这个名字刺耳,早知道就不叫你走走了。
这个名字一点也不好听。
春天到了,走走停停。
再一次来到卡丁车俱乐部的时候,老板看到我身边没有她的影子,仿佛明白了什么,躺了一口气,用布满皱纹的手抹了抹已经湿润的眼眶,回到俱乐部的仓库里拿出了专属于她的那套卡丁车服,对我说道:“你们关系那么好,你替她保留着吧。”
但是我还是拒绝了,最后老板决定把这件衣服放在小书屋里,后来我还是经常去俱乐部,但是再也没进过小书屋了。
卡丁车老板给了我一个特权,不管我多大,去了哪,只要我来,只要他在,他一定会给我开门。
后来读大学了,下午没时间来了,我午休的时候想过来看看是否有开门,因为俱乐部一般都是在下午一点开门,结果发现卡丁车老板把二楼休息室改成了一个人住的小房子,看到我来就忙下来给我开了门,那一刻我相信了,他是真的会一直为我打开那扇名叫俱乐部的家门。
我回过神,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表,7:03AM
原来才三分钟吗?时间过的好慢啊,但是时间又比想象中的快很多,距离她离开已经过去了五年了,关于她的记忆只存在于14岁之前的我,现在我唯一能记得关于她的,只有那家卡丁车俱乐部了。
好巧不巧,他约我的地点就是那家卡丁车俱乐部。
我换上了那身鹅黄色连衣裙,因为她说喜欢看我穿裙子,所以从来不穿裙子的我,每年都会送她和自己一身裙子,后来她走了,我就每年只卖一套裙子,有的时候忘记了,也就不买了,她刚走的那些日子,我过得浑浑噩噩的,似乎还没从她已经离开了的噩耗里缓过来。
现在我懂得如何收敛自己的小情绪,这样的话至少别人看来,我还是个没心没肺的孩子。
半个小时后,我并没有到达卡丁车俱乐部,而是到了一个花店,买了一束水仙花。
今天的太阳很大,光照在金灿灿的水仙花上,似乎还能看到水仙花上晶莹剔透的水滴。
我去了墓地,给她扫了墓,把水仙花放在墓碑上。
我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我就这样呆呆的站在那,最后坐了下来,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站起来,拍了拍裙子就走了。
希望她在另一个世界一切安好。
12:08AM我我到达了目的地,隔壁的冰沙店早就因为没人来,已经倒闭了,只有那个俱乐部还是跟记忆里一模一样。
我坐在门口的板凳上等他,老板刚好出来,看到我来了,忙领我进去,给我到了一杯蜂蜜柠檬水。
走了三年再回来,发现这里一切都没有变,还是像记忆里那样像个温暖的家。
跑去国外的这三年,我想清楚了很多,这一次我想再去看看那个装满了回忆的书屋,老板看着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最后同意了。
小书屋很干净,门的旁边是个衣架,挂着属于她的卡丁车服,嗯…那个时候她比我高了一个头,现在我已经差不多能穿下她的衣服了。
衣服胸口处是老板给我们缝的名字,我们看到后也跃跃欲试,在名字旁边缝了小花,不过我的嘛…哈哈扎了我好几次手都没缝出个像样的,还是她的手巧,缝了三朵水仙花,她说水仙花寓意思念和团圆,她说她最喜欢的一首诗就是《Daffodil水仙花》,是WilliamWordsworth写给水仙花的诗。
我也很喜欢这首诗,可能是因为作者对大自然的喜爱,也可能是因为她。
打开门就能看到一个阅读角,我们时常坐在阅读角读书,阅读角旁边有个书柜,书柜上有很多合影,都是我们的。
相框有很多小兔子的元素,照片是老板帮我们裱在上面的。
书柜上的书我们都度过了,很多书我们都已经可以只听到书名就知道书的内容了,书柜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做《Wonder奇迹男孩》,她最喜欢的是《TracyBeaker特蕾西·贝克》,但是我吧…不是很喜欢那本书,尽管我看了那么多遍,但我依然不是很喜欢。
不过这次,我拿出了那本两百页厚的书,粉红色的封面和特蕾西搞怪的脸,我坐到那个现在对我来说有点小的阅读角里,从作者的话开始读,读到第78页的时候,张真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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