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错了,死伤这么多人,就是科鲁番造成的,他必须要负责任。”
“最可气的是,科鲁番还做夹尾巴狗,先逃了,让我们来给夜玫瑰送人头。若非西玛族长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我们早就死在夜玫瑰的刀下了。”
“气煞我也,狗.娘养的,科鲁番真是狗.娘养的。”
……
众人气愤不已。
任是谁,也不能接受科鲁番明明犯了错误,却又要西玛为他擦屁股的事实。
更要命的是,西玛的胳膊,是科鲁番给砍断的。
若真是西玛错了,砍断胳膊,谁也没有话说。
可问题是,西玛质疑的对,科鲁番错了。
那这条胳膊,平什么白白被你砍掉?
凭什么?
西玛可是骨都侯,是沙子河部落的族长。
一族之长,就这么被砍掉胳膊,谁能愿意?
西玛叹了口气,赶紧将事情压下来:“各位将军,大敌当前,先不要计较这些事情了,等到击败夜玫瑰,再和科鲁番分辨一个是非曲直。”
“不行,绝对不行。”
西玛手下各位将军都差点被科鲁番给害死。
这事,哪里能说得过去?
而且,突厥军纪远没有大华那么严谨。
各族部落,都有极强的自主权。
他们犯了牛劲,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定要讨回公道。
一帮大将军骑上战马,直追科鲁番。
西玛想要阻拦,却也阻拦不住。
事实上,他也没心思阻拦。
此刻,他满脑子里想的是夜玫瑰刚才说的话。
西玛知道,夜玫瑰说的没错。
今天,若是将夜玫瑰换成莫斯,他们死定了。
别说自己必须死,那一万名军兵也别想活。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夜玫瑰比莫斯更有仁慈之心。
更重要的是,夜玫瑰言明,她是为牧民而战。
而莫斯呢?是为了巩固自己的大汗之位战斗。
两相对比,在境界之上,高下立判。
西玛越想,越是郁闷。
如一团乱麻,没办法融合。
莫斯的丑恶嘴脸,还有夜玫瑰的善举,在脑中不停的轮换。
哎!
西玛使劲揪着头发,想要变得清醒一些。
“西玛族长,不好了,大事不好。”
一群战马飞奔而来。
西玛抬头一看,正是刚才去追科鲁番的那些将军。
“出了什么事?”
那些将军一脸愤怒,脸上挂满泪痕:“刚才,兄弟们去找科鲁番讨公道,没想到,科鲁番一言不合,竟然将找他理论的三十多位兄弟,全部砍了头……”
“啊,什么?岂有此理,真是岂有此理。”
西玛勃然大怒。
所有的怒火,在这一刻爆发了。
“好啊,科鲁番,你砍我的胳膊也就算了,竟然把我的兄弟也给杀了。人人夜玫瑰都没有杀死我的兄弟,你凭什么杀死他们?艹。”
西玛当真是炸庙的金刚,怒火陡升。
他挥舞钢刀:“速速将大本营中的五万铁骑全部集合。等着集合了队伍,咱们找科鲁番算账。”
“是!”
麾下将军眼含热泪,急忙赶往大本营,集合军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