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只要快进快出,杀了高辰,等到方炎身亡的消息,高任武就可以心满意足扬长而去了,这件事神不知鬼不觉,没有人会知道是高句丽人做的,反而会推向那些和方炎有过激烈争执的儒家激进弟子身上,既洗干净了自己,又引发了其他人和方家的争端,真是一石二鸟的妙计,高任武心里得意极了。
到了天色将黑,各色行人已经开始慢慢从各条大街上朝着家里走去,或急或慢,回到家一碗稠糊糊的黄色散发着浓郁香气小米粥,家里条件好的,还能做两个新鲜小菜,喝点方候爷家商铺里卖的醇香的葡萄酿,好日子就是这么过的,只是听说方候爷受伤了,不知道哪个国家的小贼真是吃了豹子胆,方候爷是何等人物,只盼方候爷能够早日好起来,这后面的日子还还过着呢。
而此时方炎正坐在长安城里仅此于皇城最高的楼上,一个人坐在桌边,桌上放了一个巨大的琉璃沙漏,桌上放着一个精致的红泥小炉,里面烫着一壶酒,酒香随着沸腾的水汽四溢出来,旁边站着穿着金甲一脸杀气腾腾的尚鹰,金甲是长安皇城里金瓜将士的标配,尚鹰作为金瓜将士的首领,这一身盔甲更为厚重,他手按在左侧腰刀之上,背后还横放着一柄没有刀鞘在油灯光芒下寒光闪闪的弯刀,背后背着着一个箭囊,左臂上挎着一只造型奇异巨大的弓,再加上背后尚鹰那杆黑黝黝的长枪,这些装备加上铠甲恐怕就不下一百斤,加上尚鹰一声不吭,高傲的抬着一脸寒霜的脸,简直就是一个人形自走兵器啊。
方炎淡淡的喝了口酒,这家酒楼已经是长安最贵最好的了,但是这新酒比自己家酒坊酿的还是差了不是一点半点,他放下杯子,翻着白眼看了尚鹰一眼:“至于吗?不过是几个高句丽人?以前上战阵都不见你穿的这么齐全,今天把最好的东西都穿在身上,生怕不知道你是护城将军?”
尚鹰像是被方炎说破了心事,老脸一红,低着头拱了拱手:“少郎君,这不是尚某之前护卫不力,才有了这种刺杀的事情,在我眼皮底下发生这种事情,虽然陛下没有责怪,我这脸往哪放?今晚有这么好的机会,看我我一定生擒高句丽狗,献给陛下小郎君!我把最好的这把弓都带来了,已经安排妥当万无一失!”
这把弓箭其实要是清朝人看了,一定会吓一跳,这分明是清朝的弓箭,清弓经过前朝多代改良的基础上,选优质竹子做弓胎,均匀劈成四根,每根修正为5厘米宽,放到炭火上烘烤杀青。然后是做梢子(弓的两头),打磨牛角贴在弓体上,增加弓臂的回弹力。最后就是组胎,用鱼泡熬制鱼胶黏合,要对弓体和牛角刷胶,晾干后再刷,反反复复至少20遍,是一种非常结实的弓,再加上方炎改良之后,只有力大无穷的尚鹰能用,比改良后的弩箭射程要远,力道要大,
尚鹰平时不舍的用,只是偶尔拿出来练练手,这还是他央求方炎好久,方炎不耐烦了才根据他的身高臂展定制而成,世上只此一把,今晚尚鹰就准备展露一下威力,一方面确实这件事太打他脸了,另一方面好久没有仗打了,尚鹰手痒难耐,今天穿成这样,也是心里按耐不住,生怕别人抢了他的威风,要知道在这个地方,他说了才算数!
尚鹰的心思方炎怎么会不明白,这个人把尊严和信誉看的比什么都重,尚鹰说过会给他方家做十年的奴仆那就一定会是十年,一天不多,一天不少,方炎这次真的是危机万分,尚鹰觉得自己失信于人,今天才会如若重视非常,方炎点了点头,看了看桌子上沙漏,抬手喝了一杯酒,淡淡的说:“时间差不多了,应该是要来了。”
尚鹰站在楼前,一双虎目在楼下看去,此时天色一黑,街道上光线也不亮,但是自加方候爷选的地方一定是最正确的地方,这座楼足足有三层之高,视野很好,尤其是正对着天牢大门,长安皇城的天牢,只有一个出口,就是正对面的地方,如果发生异动,这里就是最好的瞭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