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上,只要没有瞎方炎觉得自己就不会把方向搞错,至于时间也不是太着急了,自己现在有的是时间,刚刚驯服的野马王,方炎一路上都在尽量的和它交流,对马并不陌生的方炎感觉自己还是有些天赋的,因为野马王对他似乎渐渐的不再抵触了,方炎相信只要再给自己一些时间,一定可以让这野马王真心归服自己的。春风拂面,鸟声如歌,河面清澈无比,方炎骑在马上,心情一下子大好起来了,这大概也是方炎的性格了,不管多么困难的环境里,总是能找到乐趣出来,或者说是看的到希望,知足常乐,包袱里还有吃的,渴了随时有水喝,在这个原始之地已经是很多人无法得到的日子了。
野马王跑回到了马群中,然后在一匹同样高大的野马身上蹭了蹭,又接着抬头嘶鸣了几声,几千匹马几乎同时昂首嘶鸣起来了,方炎自然听不懂,但是知道这些马其实都有着不低的智商,否则在这激励的森林里也生存不到现在了。像是进行某种仪式一样,野马王再次离开的时候,马群终于不再跟随着了,它们已经有了新的马王。有了马王作坐骑,方炎接下来的旅程就要轻松了许多,没有了赶路的艰辛之后,心情也大好了起来,能够在这穷山恶水里过上惬意的生活可是非常不容易的。几只红屁股猴子,自从看到方炎骑上了汗血宝马之后,就远远的躲开来了。就连路途上的一些小型野兽也纷纷的避开来了。方炎越发的喜爱这匹刚刚驯服的汗血马了,这跟那些被驯服的战马是完全不同的,方炎就像是对待自己的朋友一样,每天都要亲自给汗血马洗上几遍澡,本来野马王随地都可以吃草,方炎为了让野马王吃到最好的草料,每天也要到处找一找,基本上是怎么讨好野马王就怎么做了。
不过收获也是很明显的,野马王渐渐地和方炎亲近起来了,有的时候还会拿鼻子在方炎身上蹭来蹭去的,方炎自己都嫌弃自己身上的味道了,不过这野马却一点嫌弃的意思也没有,这让方炎不由感叹着,人有的时候真的不如这些动物,至少是在品性上是如此的,动物大多数都是知恩图报的,谁对它好它就会对谁忠心,而相比之下,人心就要复杂的多了。白眼狼哪个朝代都不会缺少的。
十多天的荒野行走,在方炎突然看到一片人种的菜地之后,心中的那股喜悦之情是可想而知的了,这是一户小小的村落,远远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幢的茅草房子连成一连,后面靠着山峦,前面是一条小河流淌过,也是这个时代最常见的村落了。方炎甚至能感觉的出来自己的心中那份激动之色。骑在马上,恨不得大笑三声,终于从那人迹罕至的地方出来了,这一路上可谓是九死一生啊,现在的方炎根本不知道在哪里了,甚至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在南昌国境内还是在大唐境内了,这时代又没有明显的国界线,方炎没有急着进村,激动之后很快就冷静下来了,一般来说这样的村落实际上是很排外的,而且这地方环境如此之恶劣,正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自己可不想被一群野蛮人给阴住了。
方炎走在竹林间,这竹林是也乡下经常能看到的,不过这可不是为了给文人墨客们抒发情怀的,而是毛竹是很重要的建筑材料,家里搭个棚建个猪笼什么的都是很需要毛竹的。两边是绿油油的菜地,村子里很安静,只有一只全身白如雪的土狗站在村口,看到方炎这个突然出现的外来者,那大白狗很快就冲上来了,不过很快又停下来了,似乎有些畏惧方炎坐下的野马王,只是远远地冲着方炎狂吠。这一吠顿时第一户茅草房子里就走出来一个人了,看到方炎也愣在那里了。这地方一年到头都很少看到一个外来者,更别说此时的方炎可以说是要多么怪异就有多么的怪异了。
身上破破烂烂的,原本白色的衣衫在经过十多天的跋涉之后,已经看不出来本来的颜色了,头发也乱糟糟的,偏偏这样一个明显乞丐打扮的人,坐下却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这骑马可也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不是达官贵人家族谁会养的起马来啊。出来的是一个妇人,那妇人愣了一会儿之后便直接跑了,留下刚刚准备上前询问的方炎呆在原地,然后摸了摸自己乱糟糟的胡渣子,不由的露出一丝苦笑,该不会是把自己当作是山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