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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叶琼玲的婚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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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嬷嬷说她家里还有家小,离不开叶府这样的人家,便把自己平日里攒下的体己,给了些给我,让我连夜离开了叶府,还告诉我,我们做下人的,要懂本分,要学会见风使舵,主子已经没了,要认准谁是新主子,要不然,只会连自己也难逃灭顶之灾。

    我对她的话不敢苟同,却也不甘心就这么死在叶府里,我心想着,总有一天,能回扬州,找到老爷太太和少爷,把小姐的冤情说出来,让苏家给小姐报仇!

    于是我便带着赵嬷嬷给的银两,一路逃到了江北才落了脚,临走之时,我折了一片二姨太当时给小姐炖药的瓦罐,托人带回了扬州,实指望苏家能看出蹊跷,没想到那人回来却告诉我,苏家倒了,宅子都卖给别人了。

    我还以为,这辈子,都再也见不到苏家的人了!”

    桂香说着说着,又是一阵痛哭。

    看着桂香的模样,叶千玲才知道,原来世界上真的有把主家当做自己亲人的仆人,桂香就是这样的人。

    至于赵嬷嬷说不上她是善是恶,她或许只是想在夹缝中求一口生活吧

    苏长林也红了眼眶,“汤氏,我饶不了她!”

    “舅舅,汤氏的罪恶可不止这么一点,您前脚在城外遇袭,今儿我来贾王府的路上,也遇到了一波黑衣人,幸亏巧遇高丽世子拔刀相助,要不只怕不好。”叶千玲咬牙道,“如果不出意外,袭击你和我的都是无面人,除了汤氏,我想不到还有谁。”

    “无面人?”苏长林太阳穴也爆出青筋,“那个只要出银子,便什么人都敢杀的组织?”

    叶千玲点点头。

    苏长林冷笑,“看来她们是不知道对手是谁,我苏长林,最不缺的就是银子,他们想跟我斗别的,我还真没有胜算,斗谁银子多,我还真没输过!”

    “加上我的银子,谁敢跟你们过不去,弄不死他们的!”简紫阳的声音从外头传进来,“可算把我那小表弟给摆脱了。”

    “你怎么摆脱的他?”叶千玲好奇道。

    “我啊,叫了几个美艳的舞姬”

    “”

    “七弟妹,听我一句劝,舅舅现在身体还没好,你们且就当吃了个哑巴亏,等舅舅好了,七弟也该回来了,咱们把欺负你们的人,收拾个干净!”

    叶千玲点头,“这倒是,舅舅的身体最重要。桂香,你就留在这里照顾舅舅吧,五皇子会照顾好你们的,这里比叶府安全。”

    桂香点头。

    “七弟妹,她们连无面人都买通了,只怕是不达目的不罢休,我看,七弟不在家这些日子,我还是多派点人保护你。巴咕,巴青,巴达,来!”

    叶千玲原本觉得巴咕这个名字已经够奇怪了,没想到这么奇怪的名字一共有三个,待三个人一同到了叶千玲面前的时候,叶千玲才是震惊。

    这三个人竟然长得一模一样

    三胞胎啊!

    不是说多胞胎一般都营养不足,体弱多病吗?

    这兄弟三儿,各个精干有力,一身的肌肉疙瘩。

    叶千玲知道简洵夜不在盛京,这一个月,确实是非常时刻,多些高手傍身是有需要的,便也不客气,“多谢五哥。”

    叶千玲在贾王府呆了大半日,直到傍晚,跟简紫阳一起送走了吃饱喝足的金念恩,才由巴氏三兄弟护送回叶府,有了这哥儿仨,木棉院更是固若金汤了。

    叶琼玲蹦蹦跳跳跑来找叶千玲的时候,差点被这三人给吓到。

    “大姐姐,你搞什么鬼,门口摆着三个门神。”

    叶千玲笑而不语,“防贼!”

    叶琼玲是来跟叶千玲分享好消息的,自然也不去计较那三兄弟的来历,只笑着道,“大姐姐,你到底做了什么?汤氏还真的消停了!今儿中午用膳的时候,她居然主动跟爹爹说,岳浩云长得像猪,又没功名,又没前程,空顶着庆山侯世子的名头,坐吃山空的,这门亲事做不得。”

    叶千玲刮了刮叶琼玲的鼻头,“这事,你不要谢我,应该去谢你大嫂。”

    “岳碧云?!”叶琼玲跳将起来,“怎么会谢她?”

    叶千玲只说岳碧云看着跋扈,其实内心纯良,听说了这件事,便回娘家帮叶琼玲解了围,却没把这是自己帮岳碧云和鲁学斌私奔的交换条件说出来——叶琼玲没心眼,嘴上没把门的,万一嚷出去,可了不得。

    叶琼玲听了,半晌都没说话,“我真不希望帮我的人是她,可是既然她帮了我,我还是要去谢谢她。”

    叶千玲拉住了叶琼玲,“不必了,她那个人,个性奇怪,你又不是不知道,你铭记在心便是了。”

    叶琼玲展了笑颜,“那大姐姐替我道谢了吗?”

    “谢过了。”

    “太好了,我也不想对着她那张夜叉脸”

    “你啊!人家大义灭亲,帮了你这么大忙,你还说人家坏话。”

    叶琼玲,捂住嘴,“我以后天天在屋里给她烧高香还不行吗?我把她的相画下来供着!”

    叶千玲噗嗤一声笑,“你少编派人家几句就够了。”

    “对了,大姐姐,明儿龙凤和鸣楼举办焦尾宴,你去吗?”

    “焦尾宴?”

    “是啊,传说每年夏季水势旺盛之际,黄河中的鲤鱼朔流而上,游到虎跳峡之际,为了过峡,奋力一跃,那跃得矮的,跌落河底,重回下游,跃得高的,会被惊雷打中尾巴,褪去鱼尾,方能鱼跃龙门,飞升为龙!

    每年考举及第也是如此凶险,因此琼林宴的别名便叫焦尾宴。

    也有个不成文的规矩,琼林宴只在皇宫中摆,而焦尾宴却在皇宫之外的龙凤和鸣楼摆,一摆便是整整三天,那三天,所有金科及第的考子们都会去,各自留下墨宝,挂在龙凤和鸣楼之中。

    因考子中会有很多青年才俊,京城的大户人家但凡有闺女的,也大多会带着女儿前往,借此机会,觅得如意郎君。”

    叶千玲咯咯直笑,“你们城里人的道道真多,我乡下来的,可不知道这些规矩。怎么着,你是想去寻个如意郎君?”

    叶琼玲毫不避忌,“可不是!我呀,再不给自己留个心眼,还不知道汤氏要怎么糟蹋我呢,一个岳浩云,已经叫我吓得惊魂失魄,谁知道往后还有没有刘浩云、王浩云、李浩云呢?我干脆自己去挑一挑,万一挑到中意的,叫娘去求了爹,再不行让外祖出面,婚事定下来,我就不用日日担惊受怕了!”

    叶琼玲说得头头是道,叶千玲原本还想笑,现在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古代女子的婚姻,十之八九,都是盲婚哑嫁,包办婚姻的父母,若是真心替子女打算,倒也罢了,若遇到汤氏这样心肠狠毒的嫡母,那真的是打碎牙往肚里咽。

    叶琼玲算是勇敢的女子,懂得为自己谋划,若是软面团,只怕就要任凭汤氏捏扁搓圆了。

    “你说出这么个理由来,那倒是真的要去了!只是我已经有了婚约,我去干嘛?”

    “陪我啊!替我长长眼睛啊!我可不想跟我娘去,我跟她的眼光不一样,她喜欢爹那样的我嘛,我喜欢大姐夫那样的,又帅,对大姐姐又好!”叶千玲吐了吐舌头。

    叶千玲想想也是,小女儿的心事,跟爹妈还是隔了一层不好说,同龄人倒是好说些。

    “那可先说好了,如果你挑中了如意郎君,得给我包大红包。”

    “八十八两八,一文都不少你的!”

    “就冲你这么抠搜,你也挑不到啊!”

    叶千玲的话还没说完,叶琼玲的爪子已经伸过来了。

    第二日中午,两姐妹果然让尤氏打了掩护,往龙凤和鸣楼去了。

    到了龙凤和鸣楼,才知道有多热闹!

    整个和鸣楼的第一层,摆了几十桌酒席,上首十席,是由考子们坐的,余下的位置,是由其他男宾坐的。

    第二层花楼,才是给女宾坐的。

    叶琼玲和叶千玲来得早,便坐到了一个极佳的位置,刚好对着那十章考子桌,能把考子们看的清清楚楚。

    叶千玲目之所视,扫了一遍,却没有找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不由对叶琼玲问道,“状元怎么没来?”

    叶琼玲咧嘴一笑,“想什么呢!状元怎么会到这里来?状元、榜眼、探花,那都是在宫里参加琼林宴的,由武皇陛下亲自招待,最多把墨宝送来挂上,人是不会来的。”

    叶千玲愣了愣,“原来如此。”

    叶琼玲撅起小嘴,“三甲是皇帝给公主们准备的,轮不到咱们普通臣子的。我能找到个进士便满足了。”

    叶千玲不禁开始对叶琼玲刮目相看了:这丫头,看着大大咧咧,却并不鲁莽,对自己想要的不想要的都非常明确,并且是个敢想敢做的人,绝不会因为小女儿的矜持娇羞失了自己的幸福。

    这样的女子,在这样的时代,几乎见不到。

    好在,上天赐了一个这样可爱的妹妹给自己。

    叶千玲觉得老天对自己还不错。

    便也睁大了眼睛,想替她寻一个如意郎君。

    两人趴在栏杆上,正朝下看得津津有味,叶琼玲挂在衣襟盘扣上的手帕子却不小心掉了下去,飘飘然然,正好掉到了一个男子的面子。

    那男子捡起了手帕,抬头往上一看,看到叶千玲和叶琼玲,不禁脸红了。

    叶千玲心想,看来古代矜持的不止是女子啊,大男子汉也动辄脸红。

    叶琼玲却大喇喇的便挥着手,“这里,是我的手帕子!”

    那男子微微一愣,举了举手帕。

    叶琼玲扑哧一笑,“笨蛋,你举再高,我也够不到啊!送到二楼来给我!”

    那男子挠了挠脑门,这才攥紧了手帕子,往二楼走来。

    二楼全是女子,突然上来个男子,全都叽叽咕咕捂着嘴笑,男子更加不好意思了,脸红得像片火烧云。

    偏叶千玲和叶琼玲又站在很里面的位置,那男子几乎是钻过了万花丛,才将手帕送到也叶琼玲的手上。

    走近了才看到他样貌清秀,眉眼澄澈,是个有出息的样子。

    只是见到女人便脸红,比个大姑娘还害羞。

    叶琼玲接过帕子,捂着嘴笑道,“书生,你叫什么?”

    男子一拱手,不卑不亢道,“小生张伯俊,金科进士第四甲,幸会姑娘。”

    叶琼玲微微一怔,“张伯俊?”

    张伯俊被叶琼玲这么一问,脸更红了,“正是,家父刑部侍郎张步群。”

    叶千玲站在一旁,随手端了一杯茶喝着,听到张伯俊这个名字的时候,便觉有些耳熟,一时间又想不起在哪听过,待听到刑部侍郎四个字的时候,猛地惊住。

    张伯俊,岂不是那个跟汤若海女儿汤钰订了婚的倒霉蛋吗!

    进士第四甲,除了前三甲便是他了!出身好,学问也好,人才看着也不赖,怎么摊上这么一个未婚妻,还没成亲呢,已经满头绿了。

    叶千玲狠狠喝了一口茶,心中满是同情。

    叶琼玲却咬了咬唇,对张伯俊微微一笑,“多谢你了!”

    张伯俊也不像浪荡公子样,拱拱手便往回走了,不免又穿过万花丛,连背影都手足无措起来。

    叶千玲看得想笑,“这么体面的小伙子,怎么那么倒霉?”

    叶琼英没有答话,望着张伯俊的背影发呆。

    叶千玲只觉不妙,“傻丫头,你该不会是动了他的心思吧?人家可是名草有主了哦!”

    叶琼玲没有回答叶千玲,只道,“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脚步稳健,脊背笔直,是成大器的模样。我与他交谈半天,他连正眼都没看我,递手帕给我,连我的指甲盖都没碰一下,我问他名字,他只回答了自己的,却没问我的,不是好色之徒。”

    叶千玲拍拍手,“分析得很到位。还是没用,他的未来老婆是汤钰。”

    叶琼玲冷笑一声,“汤氏先害我性命,后害我婚姻,我至今没有还手呢,你说,我干嘛对她那么客气?”

    叶千玲瞪大眼睛,“五丫头,你想干嘛?”

    叶琼玲娇俏一笑,“汤钰那档子破事儿,本来我想烂在肚子里的,因为不干我的事,现在,我可不能让这事儿烂在肚子里了,我要捅出来。”

    “为何?”

    “因为我看上了那小子。”叶琼玲说着,又趴在栏杆上,将手中的丝帕往下一扔,丝帕悠悠扬扬,刚刚落在了经过的张伯俊的头上。

    张伯俊接到手里,复又抬头看向叶琼玲,满脸都是疑惑,“姑娘你的手帕又”

    叶琼玲笑得明艳,如空中骄阳,“送你了。”

    ——————————

    本来说昨晚写个五千字大章的,结果一写没刹住,直接写到了八千多字(相当于三千字的章节整整三章了哦!)时间也到了凌晨两点,结果发文的时候一直提示有违禁词,眼看瞎了也没找出来,只好等到今早编辑上班了,才找到发出来,对不起宝宝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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