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杀戮,也是一件会上瘾的事情。驻扎在猫儿庄因为有也先不许再抢杀的命令,尽管这些瓦剌人还是祸害了数以十万计的明国百姓,但毕竟不自由,不畅快。
奔驰而去的不是一支支百人队,而是一群群狼,獠牙间滴着唾液,瞪着发绿的眼睛的狼。
他们会撕碎一切,不论前面是老虎还是狮子,至少于他们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第三次分兵时,有一个瓦剌的百夫长感觉不太对劲:“明狗的马蹄声音不对!为什么听着还是至少还有十几骑的声响?”就算前方马蹄声里,有一半是备马,也至少有十四五骑!
杨善一行人不过三十众,第一次分成两股,每股便只有十数枝火把;第二次分两股,每股开始只有七八根火把,但现在第三次分成两股,每股只有三两枝火把。但瓦剌人自小就是在草原上长大的,就算在奔驰的战马上,这位百夫长仍然能感觉到,前方马蹄声跟火把的不符。
“功劳该是那颜的!”手下的十夫长大笑说道,他们看穿了明人的诡计,至少他们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先前分出去的明人马队,都是人少火把多,也许是把火把缚在备马鞍上,也许是一人手持两根火把,而真正的目标,就在这一队人多但火把少的队伍里。
这一次前面的明人分出了四五股,每股只有一枝火把,但是对老于战阵的瓦剌人来说,他们识穿了明人的阴谋,他们便毫不犹豫再次分兵,其实他们感觉只要有两个十人队在一起,就足够可以拿下目标了,就算拿不下,也可以拖住对手,吹响牛角让其他的队伍过来会合支援。
往大同方向追赶的其他队伍,也跟这支百人队的遭遇差不多,于是从猫儿庄到大同这段不算远的距离,被追赶者和追赶者,都拆分成了许多的小队。有两支十人队刚要去追赶自己的目标,却就被其他两支队伍从身边掠过,抢先衔尾追去。
那两个十夫长不禁破口大骂:“他娘的,谁手下的崽子?马都骑不利索,就来抢老子们的活计!”不过前面似乎又多出两根火把,他们也就没有过多的停留,赶紧朝着新发现的目标赶了过去。争功对于草原上的人们来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犹其那些黑甲骑士上好的鱼鳞甲,一旦捉到,这些甲胄和刀枪自然就是归自家所有,那可是铁甲,不论对于草原还是中原的军兵来说,都是极大的一笔财富。
至于擦身而过争功的那两支十人队,同样的膻腥气味,同样的装束,同样的弓刀,没有人觉得有什么问题,就算他们之中有一个马骑得不好的家伙,也不见得出奇,有许多崽子跟着大人出来打仗,大人战死了,崽子就拿上大人的弓刀,胯上大人的战马,接着打下去,要不然的话,死者的战利品和缴获,是不会送到草原他的帐篷里的,等到大军回师,死者的牛羊和女人、崽子,都会被其他人分掉。
可惜黑夜里他们看不仔细,否则就会发现,那人不是马骑得不太好,而是无法在全速奔驰的战马上驾驭自如,只好把整个人都捆绑在战马上以防摔下来,而那马的缰绳,也是执在旁边的瓦剌装束的骑士手里。
当宣府方向传来连接三声的爆炸声,扯着不会骑马绑于马上同伴的缰绳的人,就吹响了竹制的哨子,听上去并不尖锐,象是夜莺的啼叫,三长两短的哨声,在爆炸声音的余震里并不引人注意,象是被惊飞的宿鸟。
除非象前面逃窜的队伍,专门在等着这声音的响起,才会注意这动静,缓下马速来。
很快这一队逃兵就和被追者会合在一起,那个被绑在马上的人,看着杨善点了点头,却问一路帮他扯着缰绳的人:“你叫什么名字?”
“回爷爷的话,先生门下弟子姚查,恕甲胄在身不能全礼。”
没什么再多说什么话,这两支先前的追兵,骑在马上,扯下了身上的瓦剌人外衫和帽子,露出里面的黑色战袍和鱼鳞甲,如同护卫着杨善前去猫儿庄那二十骑一般的装束,他们熄去了火把,点上了丁一“发明”的防火马灯,没有玻璃不要紧,又不是要量产,水晶片嵌镶上去一样的透光,可以照得见前方的路。离得远了,可就不如火把一般惹眼。
大同城外百骑阵列,刑大合看着那数十骑挑着马灯前来,对城前晃动了火把,若干个大篮子放了下来,杨善扶着从马上下得来,腿脚麻木的英宗上了其中的一个篮子,刑大合教那姚查带着二十个在草原生活了好些日子的军士,上了其他的篮子,姚查还要说什么,刑大合冷冷地道:“阵前抗令者,杀。”
英宗在那篮子里被城上军士搀着上升,却对刑大合问道:“尔将奚为?”就是问他们还要干什么。
“回爷爷的话,先生说,瓦剌人应该被教训。”(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