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艳阳,枫林镇。
枫林镇当然是个镇,但枫林镇却没有枫林,不但没有枫林,简直连一片枫叶都没有,有的只是满目的黄沙,但这个见鬼的地方却偏偏叫做枫林镇。
枫林镇地处沙漠边缘,这里的气候条件恶劣无比,白天热得简直让人恨不得把皮都给脱一层下来,晚上却冷得好像能冻掉鼻子。
枫林镇并不大,算上扎根在这里的本地人和一些南来的北往的外来异乡客,也不过才几千人而已。
现在是七月,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即便是在最热闹的那条街上,也看不到几个人,此刻虽是正午,艳阳正高照,但破落的房屋,空旷的街道,仍会让人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萧条和苍凉。
枫林镇地近沙漠,气候恶劣,想象中,这里应该是一处鸟不拉屎兔不筑窝的穷地方,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枫林镇非但不穷,而且还很富有,连个开小杂货店的老板都好像富得能流出油来。
二十年前,枫林镇还只是个死气沉沉的小镇,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有了这样一个传说,传说,枫林镇的地下有个古皇城,皇城中有绝世宝藏。
宝藏的意思有很多种,对一个学子来说,书就是他的宝藏,而对于一个武者来说,名震古今的秘笈就是他的宝藏。但对更多的人来说,宝藏的意思只有一种,那就是钱,数不尽的钱,数不尽的金银珠宝。
光是宝藏两个字就已足够令人疯狂,更何况绝世。
二十年来,一拔又一拔的各种各样的人从各个地方来到了枫林镇,有的人来了又走了,但更多的人却留了下来,而且还不断的有人来。所以,枫林镇就变得越来越大,当地人也越来越富有。至于绝世宝藏,当然很多人都在找,当地人在找,外来的人也在找,但二十年过去,除了枫林镇从一个小镇变成了一个大镇之外,宝藏的影子连一个人都没有看到过。
金算盘不是个算盘,而是个人,是个四十多岁,长得和武大郎差不多高,身上的肉却比武大郎还要多个三五十斤的男人。金算盘经常都笑,也很喜欢笑,他一笑起来,一双和老鼠眼睛差不多大小的眼珠子就被脸上的肥肉挤成了一条线,让整个脑袋看起来就像是新鲜的猪头肉。但金算盘却不是猪,也绝不是猪头肉,能够被别人把外号取叫“算盘”的人,脑子当然往往都不会太笨。
金算盘开的是一间酒楼,酒楼的规模和中原那些好的酒楼比起来,差的当然不只是一两个档次,但在这个地方,他的这间“迎宾楼”却是整个枫林镇公认的最好的一间酒楼。
枫林镇的人不缺钱,从外面来寻宝藏的人当然更不会缺钱,人只要一有了钱,不管是吃或者是住,当然都会对自己好些,所以“迎宾楼”的生意很好,尽管“迎宾楼”里的东西越来越贵,但人们在对金算盘骂骂咧咧的同时,脚步还是会忍不住一如既往的往“迎宾楼”走。
金算盘现在又在笑,因为此刻正是饭点,也是‘迎宾楼’一天中人最多的时候,这就意味着又会有大把的雪花银子会跑到金算盘的腰包里,所以他笑得很开心,想忍都忍不住。
“迎宾楼”今天的生意很好,吃饭的人很多。在任何一个地方好像都一样,人一多,各种各样的话题自然也就多,真是让人想不听都不行。
陈五是枫林镇的本地人,他很喜欢喝酒,虽好酒,但却又不喜欢做事,所以当别的枫林镇人都富起来的时候,他依然是他以前的那个样子,一身打着几个补丁的白大褂,像个斯文的读书人,但其实却比乞丐还穷。不过他虽然穷,却能够经常出入消费极高的‘迎宾楼,’而且就算是金算盘这种眼睛只会盯着钱看的人,也绝不会把他赶出来,反而好像还喜欢他得很。因为陈五虽然穷,但他却有着一张很会说话的嘴,凭着这张会说话的嘴,陈五已喝了‘迎宾楼’不少的花雕,吃了不少的南北好菜,当然,基本上都是外面来的冤大头买单。
今天陈五又在说,还有三个人在同一张桌听他说。他一只脚跨坐在板凳上,喝了一口花雕,又夹了一颗炸得金黄的油炸花生扔进嘴里,满足的打了一个酒嗝,才慢条斯理的道:“你们可知道,枫林镇的宝藏传说为什么都过了一二十年,却还是没有人找到?”
“为什么?难道你知道?”坐在他左首边的一个人马上问道。酒楼里的其他人虽然没问,但却也竖起了耳朵,生怕听漏了一个字。
陈五白了那个人一眼,道:“我是谁?你去打听打听,这枫林镇还真没有我陈五不知道的事。”他的表情马上就变得认真了起来:“那个宝藏虽然在十八年前的某天夜里发出万道霞光,但那个时候却不是宝藏开启的时间……”
“万道霞光?怎么回事?”另一个人忍不住问。
&nbs...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