辈子能不能当上金牌经纪人,可就看你了!”
“包在我身上,我保证你今后能成为最大牌的经纪人!”路远半玩笑半认真地说道。
虽然觉得不太可能,但听完路远说的话,徐琴依旧十分开心,人总要有梦想的,万一哪天就实现了呢!
“好了,不开玩笑了,我也有事情跟你说,我刚刚才跟《齐天》剧组的人谈完,《悟空》的授权费给你谈了50万,明天我把合同拿给你,签好合同之后,这笔钱会在7天之内打到你的账户上,还有公司答应给你的300万签字费,也会在这几天打给你,你注意查收!”
路远没想到《悟空》的授权费竟然能有50万,他之前对音乐行业并不是很了解,只听说过一些电视剧的主题曲或者插曲,一般给原创者几万块钱就不错了。
不得不感叹一声,不愧是制作费近10亿的大制作。
不过徐琴谈到这个时候才把事情谈完,也花了太久时间了,难道是被《齐天》剧组的人刁难了?
路远把心中的疑问问出了口,徐琴却无所谓地回答道:“的确不是很顺利,虽然你跟牧野的关系很好,授权费毕竟不是牧野个人出资,剧组的资金流动都需要制片人点头的,谈起来确实要花不少心思!”
接着,徐琴把今天下午谈授权合同时的弯弯绕跟路远说了一遍。
有牧野打过招呼,剧组的人其实也并没有刁难,对于授权费用方面也很大方,一开始谈得很顺利。
可就在双方订立合同的时候,徐琴发现了问题。
合同上注明了,将路远所著《悟空》这一歌曲,授权给牧野旗下《华夏神话史诗》系列电影使用。
徐琴自然对这一条提出了异议,先前说好的,只是授权给《齐天》这一部电影的,怎么就变成授权给一这个系列的电影了呢!
对方工作人员也解释了,《悟空》将会是孙悟空这个人物每次出场时的背景音乐,所以有可能会在之后的电影中用上,但不会作为主题曲出现。
徐琴当然不会让步,后续的电影想要用,就继续掏授权费好了,再说了,谁知道《华夏神话史诗》系列电影之后还会有多少部。
要是这个授权合同签了,对方就可以肆无忌惮地使用《悟空》这一首歌,这是在损害路远和澄天娱乐的利益!
在徐琴的据理力争之下,《齐天》剧组一方也只能妥协了。
最终合同上注明了,《悟空》这一首歌,只授权给电影《齐天》使用,上面甚至还附上了电影的注册编号,防止被钻空子。
如果在今后的电影中,还想使用《齐天》,那就要再签一次授权协议,需要再付一笔授权费。
听完徐琴所说的之后,路远只觉得这里面的水太深了,如果不是专业的,根本把握不住其中的关键。
果然还是得有个专业的经纪公司帮忙处理这些事情比较靠谱。
当然,路远也能想清楚,徐琴说这些事情的原因,一是向路远说明在商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风险,让他今后在与别人的合作中多长点心眼。
二就是展现她的价值,第一次为路远服务,就把事情处理的如此漂亮,自然要让路远知道。
虽然这次授权合约,是路远跟澄天签约之前就定下来的,澄天无法从其中获得收益,但是如果之后《华夏神话史诗》系列还需要《悟空》做配乐,获得的授权费中,自然就需要与澄天七三分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