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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第五章饕鬄·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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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得有点严重,没什么意外的话,他下辈子都得一瘸一拐的走路了。

    最后一个就是死者,连着打残了两个人,高岚再迟钝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力量变化很大,有点愣神,那个人看她在打架时走神便抓住了机会抄家伙抽高岚,奈何高岚被阿莯个训练出来,哪怕人还没完全回过神来,身体也先一步做出了回应:下意识起跳,用尽全力的一脚将一百三十几斤的成年男子给踢了出去。

    阿莯踢人,习惯性朝别人心口踹,而高岚的腿术是跟她学的....

    阿莯踢人,只要她不想杀人,自然会控制每一分力道,确保踢不死人,而高岚,她之前切磋的对手都是我们这些非人生物,要么踢不着,要么就是踢着了却往往连淤青都没能造成(为毛觉得高岚很可怜?)。

    事实证明,那个受保护费的是个标准的人族,所以他被一脚踢死了。

    这前因后果,实在让我无语。

    要我说,高岚这种情况下杀人不犯法,先撩者贱。

    不止我如此认为,山庄里的人都觉得,碰上这种情况,不应该只杀一个,应该三个人全都杀了才对。

    可惜,山庄里的,除了美人将没谁是人族,就算是美人,最初出生于商末周初的她也觉得这种情况杀人很合理。

    虽然觉得高岚杀人合理,但美人到底是已经混了这么些年,而且还是娱乐圈那种圈子里混,对于法律还是相当了解的(需要时候可以拿来设计招惹了自己的人进监狱,而要送人进监狱总得清楚哪些罪名是可以让人进去的,以及进去后能呆多久),因此在看了山庄里所有“人”淡定的模样后道:“可是按着这个世界的人族法律,高岚杀人应该是犯法的吧?”

    一大厅各做各的事的非人生物除了同样混迹人间多年的尘寰都不由露出了诧异之色,尤以楉、阿莯两位为甚,就差在脸上写上谁特么的修订的奇葩法律了。

    尘寰提醒道:“高岚与那三个收保护费并无地位之别,而且,失手杀人也是杀人。”

    阿莯看向抱着安安躺沙发的我。“你好像不担心?”

    我说:“高岚没满十六岁,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便是杀人放火也无需偿命或坐牢。”

    阿莯默了一瞬。“那不就是给予未成年人合法杀人执照吗?”

    好贴切的形容,我不仅无法反驳,反而想点个赞。“可以这么说。”

    楉奇道:“凶兽有合法杀人执照是因为它们是众生自己种下的恶因所结出的果,便是有毒,众生哭着也得吞下去,但人族的未成年人,它们也和凶兽一样只是没凶兽那么庞大,只是人族恶因所结之果吗?”

    这逻辑....

    我无语的解释:“什么果都不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顾名思义就是用来保护未成年人的。”

    楉发自肺腑的道:“我以后再也不腹诽少凰帝君您因为别人杀了南明神族的一个幼崽,不管谁拦着,拿什么利益交换都不愿和谈,直到将凶手所属的整个种族几百亿人口给屠得绝种才肯坐下来表示愿意谈判很疯狂了,这世间竟有人比您更疯狂。”

    少凰道:“我从来都不疯狂。”

    阿吉惊叹道:“你都种族屠杀了还不疯狂啊?”

    少凰道:“那叫杀鸡儆猴,自那以后,这盘古世界再也无人敢伤我南明神族的幼崽了。”

    楉闻言提醒道:“之前那枚死蛋.....”

    少凰的脸色霎时间黑得可以滴墨了,却什么都没说,但最恐怖的就是她什么都不说好不好,丫之前就有屠得加害者种族绝种的前科,如今有人再犯,她再屠一回又有何难?

    尘寰换了个话题。“说起来,少凰屠别人种族是为了杀鸡儆猴,这未成年人保护法又是出于什么原理?”

    少年你这个话题换得一点都不好。

    楉想也不想的回答:“要么制定法律的是条幼崽,要么他家里有条会犯法的幼崽。”

    楉的回答显然很让尘寰不明白,好吧,我也不是很明白。

    尘寰看了眼我,我看向楉。“这话从何说起?”

    楉想了想,问我:“你觉得法律捍卫的是谁的利益?”

    我回答:“广大人民群众。”

    楉默了一瞬。“据我所知君族最初的成文规则是你参与制定的,你那时是如何想的?”

    我回忆了下,回答:“如何利用规矩来捍卫君族的利益。”

    “雷泽那时不止君族一个种族吧?”

    “君族利益第一。”我说。

    “为什么不是其它种族利益第一?”

    这个问题。

    我想了想,说:“制定规则的人除了我的种族没法说,都是君族。”

    制定的是君族,又如何会将其它种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又不是智障了。

    楉笑道:“所以啊,规则它保护的是制定者的利益。人族的规则制定者多为男性,因此它捍卫的是男性的利益,而制定者中有家中有幼崽的,它们想到了自己的幼崽可能犯法,于是规则又重视犯法幼崽的利益胜过受害者的利益。”

    我:“....”我不知道人族当初是出于什么考虑制定的是未成年保护法,但我按着自己的三观去度量此事,发现,自己超想发自肺腑的为楉的理论点个赞。

    规则捍卫的是制定者的利益,我当年制定雷泽最初的规则时可不就是想的如何捍卫雷泽的利益,雷泽之外,于我无关,甚至,是雷泽剥削的对像。

    有制定法律却不捍卫自己的特权而是去捍卫别人的利益,不是智障就是另有图谋。因此人族法律中很多关于对男性女性两种待遇的条款在我看来很合理,反之,有朝一日女性压过男性,颁布对男性不利的法律也合理,物竞天择,端看男性还是女性谁更有手段更理智罢了。

    不对,好像有点歪楼了……但,还是莫名的庆幸自己生于君族,两性之间的地位平等,没人族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

    言归正传,纵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腹诽不已,我还是得承认,这部律法挺不错的,让未成年的高岚拥有杀人执照,不管是将人打残了还是打死了她都不用坐牢。

    以及,这律法的可利用处挺大的,为何没人利用?比如训练几个未成年人当杀手赚钱,就算杀手被抓了也无妨,未成年人拥有杀人执照,杀人不用受罚。

    教唆未成年人杀人有罪,躲远点,跑国外去联系未成年杀手便是,警察还能跑到别的国度去抓你?就算真能找到办法追过去,藏严实点,警察绝不可能在别的国度掘地三尺的找你。

    少凰道:“你的思路很宽阔嘛,跟我一样。”

    我说出口了?

    我愣了下,啊喂,我思维发散性的乱想的,你还真想那么做?不对,丫不是想那么做,方才那话按照少凰的性格解析了的话应该是她已经那么做了。“你还真利用《未成年人保护法》训练过未成年杀手啊?”

    少凰摇头。“我只是利用自己当时使用的躯体未成年屠了几个村庄,然后让警察拿我没辙。”

    我疑惑:“你屠村庄干嘛?”

    “债主要求,她被人贩子拐卖到山沟里,因为屡次三番的想逃跑被打断了四肢像牲口一样关在畜棚里,一直没能逃出去,被活活折磨而死,她死的时候怨气太重引起了我的注意。”少凰随口道:“她问我能不能报警,然后枪毙村子里所有人。”

    我说:“拐卖人口,不管是人贩子还是买的,都不判死刑的吧?”

    少凰点头。“所以她换了要求,让我将那一片所有有买卖人口的村寨都给屠了,我顶着一副未成年的人族躯体花了足足三年的时间才完成。”说到最后少凰很是感慨。

    我奇道:“三年的时间,那些人居然没跑,一直在那等着你去杀?”

    “他们尝试过报警,警察也将我给抓了,但我那具躯体未成年,杀人不坐牢,警察每次将我放了后我第一件事就是去屠一个村子。”

    也可以私底下杀了你的,我想这么说,但考虑了下少凰的性格,就算在人的躯壳里不能使用法力,她在杀人之前也一定会先将那具躯体给训练出自保和杀人的能力来确保万无一失,人贩子还真不一定杀得了她。

    我突然很想笑,少凰那三年大概是警察最无奈的罪犯和罪犯最恐怖的噩梦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里解释一下少凰的种族屠杀,虽然少凰崇尚丛林法则,但到底被孟凰给教出了底线,她杀人不眨眼,但除非必须,否则不会随便屠杀别人的种族,一般都是诛九族。

    不过楉口中的种族屠杀的确发生过,在大战结束之后,她远征周边世界群之前的这段时间。

    大战结束,每个种族都损失严重,也是重新瓜分利益的时候,尤其是诸神族经过大战,大部分神族族群都损失惨重。于是乎有人对南明伸出了爪子,想试探一下看看南明的反应,而少凰的回应,很给力,把所有正在伸出的爪子给吓了回去。

    再之后她便提前了对其它世界的远征,给诸天万族找点事做,省得闲得没事就想着怎么内斗。

    而远征归来,她的威望达到了鼎盛,再无人敢对她或她的种族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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