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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第七章吾王·顺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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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给予利益赔偿。”

    “若没逃呢?”

    “自然是揭出此事,解除婚事,找天帝要赔偿,同时将你们母女剁成肉酱制成肉饼请昀息品尝。”

    越歆默,她是该庆幸自己跟孟凰认识还是先吐槽真不愧是王?不管是哪一种应对都不忘利益最大化。不管昀息是什么心思,吃了情人与亲生骨肉的肉做成的肉饼,相信他这辈子都得对肉饼落下心理阴影。“在刚才之前我还对你是阿离半信半疑,现在完全信了,你骨子里一点没变。”

    孟凰不置可否,她这些年的变化是有点大。

    “打个赌如何?”越欣道。

    孟凰用手势表示请说。

    “昀息不会成婚,但也不会逃婚。”

    孟凰半信半疑的扬眉。

    越歆道:“若是我说对了,你可否帮我两件事?”

    “先说是什么事。”孟凰谨慎道,嘴把不住门一时爽,转身肠子悔到青,当了几万年的王,孟凰已经养成了除非确定自己真的做得到,否则绝不随便应允什么事的习惯。

    “第一件事帮我照顾我的幼崽。”

    “那是你的幼崽。”不是我的。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第二件呢?”

    “我有个东西,希望你在妖族中寻找合适的人传承下去。”

    孟凰微怔。“你倒是信任我,就不怕我私吞了?”

    “不会,若此事,八荒众神还有一神能信,非你莫可。”越歆含笑道。

    “我是神,私吞对神族的利益更大。”

    “若你是一个遵循传统的神,你就不会修顺心意。”越歆瞧着年纪不大,但修为境界却快赶上那些修炼了数十万年的古神的少女,颇为惊叹,虽然早就知道这个神思维逻辑不走寻常路,但怎么也没想到一别数万年,变化如此之大。

    三千大道条条可证道,而顺心意可谓最前途无量的道,也是被誉为疯子才会修炼的道,坑人的程度与守护道齐名。

    不同的是,守护道坑的是修神者自个,而顺心意,那是比魔道还能祸祸的道。

    何谓顺心意?

    自然是顺从本心,道德伦理什么的全都丢爪哇国去,绝对的服从本心。

    因而提起顺心意就不得不提到一个哲学命题:人性本善还是本恶。

    若是本恶,那么修顺心意,必然修出绝世大魔头来。而绝世大魔头与普通恶人的区别在于,杀人如麻的恶人,终究会有杀人杀到麻木厌倦的时候,而杀完了人,会觉得空虚茫然,而绝世大魔,它杀人是出于本心,不会觉得空虚更不会茫然,因为杀人时是怀抱着热情的。

    若是人性本善,那么修此道,必定造就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圣人出来。

    遗憾的是,盘古世界修此道的人不是没有,但就没一个是人性本善的,反倒是人性本恶的一抓一大把,每次都是一场不小的灾难,以至于到了如今,顺心意已经成了禁忌,不允许修神者再挑战此道。

    好吧,直白一点就是,古往今来修顺心意的炼气士全是变态,没一个正常的。

    这本来也没什么,众神本身就没哪个是五讲四美三热爱的,但顺心意最坑的地方在于必须绝对的遵从本心,不能有一点违背本心的地方。然而世事艰难?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一生都顺从本心?人活着,就不可能不向现实低头。

    也因为太坑,古往今来除了从不考虑现实我行我素的九凶兽,就没哪个能坚持顺心意,但九凶兽越是强大,芸芸众生就越是悲催,这例子不提也罢。

    说起来,顺心意道都消失很多万年了,越歆这还是头回见到一只修顺心意的修神者,且是活的。

    不过,神经病归神经病,修此道的神人,信誉度属于绝逼满分。

    除了少数崇尚谎言与欺骗的奇葩,此道中人答应了事情就一定会做到。

    而孟凰此神,越歆还是了解的,善恶难辨,善良的时候她比圣母还善良,但不善良的时候,她比魔还恐怖,不过诚信是这个神经病为数不多的优点。

    孟凰笑了。“本王答应你,可你输了呢?”

    “我若输了,便请你吃昀息羹。”

    “没创意。”

    “但你喜欢这种答案不是吗?”

    “不错,本王喜欢你的这个答案,但本王怎知你到时不会对心上人下不了手?”

    “我不会输,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

    “你对他真有信心。”

    “我是对自己有信心,我相信,我爱上的男子,他值得我爱。”

    若是不值得,那就不是心上人了,都不是心上人了,自然就不存在下不下得了手这个问题,孟凰秒懂。“这个赌,本王赌了。”

    事后少凰问长姐。“她是谁?”少凰隐约能感觉到,孟凰对越歆有那么一点......忌惮,这太罕见了。

    “她是妖圣级的大妖。”

    妖族卑贱,确切说,洪荒之初,除了神族,所有物种都是卑贱的,而妖便是大部分物种的统称。虽然卑微,但诸神族对妖族也无法小觑,这一族的个体实力是不够强,但架不住人多啊,死活扑不灭,虽然只有几位妖神,但人口基数恐怖,神人以下的存在多如狗。众神自个是无惧的,蝼蚁再多也是蝼蚁,但他们还得考虑自己尚未成长起来的幼崽,妖族没能力屠神,却有能力威胁到他们的后裔。

    妖圣是仅次于妖神的存在,相当于神族的上仙,与上神只有咫尺之遥,但这咫尺之遥,无数妖圣终其一生都无法跨越。不过这并不代表它们就差劲,相反,妖族的特性就是活得越久就越彪悍,活得特别久的几个妖圣甚至拥有与上神掰腕子的资格。

    别小看这资格,这种资格可是很多生灵求都求不到的,因为有了这种资格,众神便不会再视其为可以随手抹杀的蝼蚁,而是变成了具有一定威胁能力的大蝼蚁。

    少凰想了想,什么都没想起来。“我没听说妖族有那个妖圣叫越歆。”

    “没听说过很正常,她成名于数十万年前,那会,母亲都尚未出生,何况你我。”孟凰撸着妹子的毛笑答。

    (庄主腹诽:年纪比这对变态姐妹的老娘还大,昀息口味也忒重了吧?)

    “对不起,我终究没爱上你。”昀息很是抱歉的对孟凰说,孟凰不能说不好,红衣猎猎,人却比红衣更绝艳妩媚,性情温润谦和,善良纯真,这是一位无愧神族第一美人美誉的真·女神,昀息不否认自己的惊艳,却也只是惊艳,就是.....不来电。

    不是每个男的看到美人而自己又有能力得到就一定要得到,至少昀息没有这种娇妻美妾的收集癖。

    孟凰闻言微微扬眉,道:“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

    少凰默默往嘴里塞着灵果玉英,怕自己忍不住笑出来,说得真是感人,感人的她都要相信这真是一位贤良大度的绝世佳人了。做为男子,人生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死人当然没有什么可求的东西了。

    清楚眼前这一幕是怎么回事的少凰默默在心里为人生得妻如此夫复何求这句名言添了一句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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