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形一展,长孙无忧瞬间已经穿好了衣衫,云袖一挥,门就自动向两边打开。
随即,那道冰冷的身影就已经走出了房门,只留下凤九歌一个人坐在床上,本就幽深的眸子渐渐黯淡了下去。
翌日正午。
凤九歌嘱咐好夜十三一定要看住某个不安分的小人儿之后,就自行出了门。
一直到现在,还没有人来认领那名女子的尸体,着多少有点不同寻常。既然女子确实是死在后山的竹林上,估计她住的地方必定离太白学院不算远。那么想要知道她的身份,估计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
当她走到山脚下的时候,发现其中的一户农家正张灯结彩,热闹的庆贺。
鲜红夺目的两个喜字贴在门前,显然是家里有嫁娶一类的好事。
凤九歌刚要路过那家人门前,忽然就走过来一个老妇人,热情地向她打招呼:“公子,你是不是山上书院里的学生?”
慢慢的顿住了脚步,凤九歌对着老妇人微微点了点头。
那老妇人见状乐得喜笑颜开:“我早就听说山上那个学院里的学生各个都了不得,今天我家里嫁女儿,只可惜还缺一副对联。能不能麻烦公子帮忙写一下,就当是帮帮我这老婆子了!”
凤九歌想了一下,随即笑着点了点头。
山里的民风向来淳朴,都是一家有事,周围的相邻举家来贺。兴许能从他们中间知道那个女尸的身份也说不定……
想到这里,凤九歌举步走进了那老妇的院中。顿时有不少相邻起来祝贺,笑着问她身旁这位满身俊俏的公子是谁。
老妇人笑着向他们一一道谢,领着凤九歌到了登记相亲礼金的礼案前。拿过一只做工粗糙的毛笔,笑盈盈的递给凤九歌:“麻烦公子了。”
凤九歌笑了笑,提笔在红纸上写了两句最为平常的祝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虽然称不上什么神来之笔,但是笔迹娟秀,很有些长孙无忧的影子。
脑中浮上男子冰冷的俊颜,凤九歌忽然觉得呼吸一滞,周围朱红的喜字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觉得有些扎眼。
随即转身对着老妇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大娘,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谁知那老妇人却不依,硬是将她塞到了其中一道酒席前,热情地道:“好歹也要喝杯喜酒,知道我们乡下的东西你们这种贵公子吃不惯,好歹喝口酒,也沾沾我们小梅的喜气。”
一旁有人听她这样说,赶忙笑呵呵的接到:“张大娘,说起来你这一桌子酒席怎么没有那道‘节节高升’啊,那些的竹笋不还是到这位公子他们学院的后山挖来的,也让我们大家尝尝鲜啊!”
众人闻言全都随声附和。
张大娘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两声:“说起来不怕你们笑话,我前两天就叫小红去那片竹林里挖竹笋了,可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个死妮子到现在还没回来,估计是被哪只野狼给叼走了,我这两天忙,也就没找她!”
听完之后有人笑着打哈哈:“谁不知道你家那个小红最是贪玩,肯定是挖了笋之后拿到集市去卖喽!有了钱,谁还愿意跟着你这个后娘啊!”
“去一边去!就是因为你们这些人穷嚷嚷,否则那个死丫头也不会知道她是我捡来的!若是人没了,就赖到你家去,把你家二狗拎回来给我当儿子!”张大娘笑骂了那人一通,好像这点小事一点她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毕竟小梅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而且又嫁了一户有钱的人家,以后自己肯定也会跟着享清福,想想她就觉得兴奋!
然而凤九歌却将这一个惊人的信息听在了心上,于是对着旁边的那人不动声色的问道:“那个叫小红的小姑娘,是不是颧骨很高,下巴上面有一颗痣?”
那人点了点头,笑道:“这位公子你也认识小红啊!”
随即又伏在凤九歌身侧悄悄的道:“也难怪你认识她,小红可是我们村子里面出了名的风/流姑娘,没事就爱打扮的花枝招展去你们书院那边晃,听说前几天还嚷嚷着要和她姐抢男人!啧啧啧,公子,你实话说吧,你是不是也和那小妮子好过?”
凤九歌扬了扬眉,正在思考着要不要在这个时候将小红的死讯告诉他们,就听见远处传来了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敲敲打打的声音由远及近,慢慢的朝着小院的方向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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